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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7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00135395號
主旨:檢附統計BNT疫苗各校施打學生調查表,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COVID-19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程序辦理。
二、接種對象:本市所轄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及自學學生,說明如下:
(一)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為本市所轄國小學生年齡滿12歲之學生。
(二)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為本市所轄國中學生。
(三)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為本市所轄高中、高職學生(含進修部學生)。
(四)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以及屬「中途學校-在園教育」性質之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學生。
(五)本市所轄「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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