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雅琳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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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教體字第1100046827號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辦理「國民營養健康調查」計畫,請學校協助,俾利國民營養與健康促進施政參考資料之蒐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0年3月9日國健監測字第1100800105號函辦理。
二、本(110)年度調查委託中央研究院辦理,執行期間自110年3月至12月,調查計畫依統計法,已報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中(俟核准後將文號登錄於調查表件),調查計畫已遵照人體研究法,送經主管機關查核之倫理委員會審核通過(核准編號:AS-IRB02-110047),各年齡層樣本數詳如附件1。為了解2個月至18歲樣本兒童及青少年最近一個月飲食頻率和最近24小時的飲食攝取資料,需就讀之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協助提供資料。調查資料蒐集程序簡述如下:
(一)本調查將先徵得樣本(或其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再進行調查資料收集,由巡迴各縣市之專責研究團隊,以家訪方式蒐集民眾飲食攝取、營養及健康資料,完成問卷訪問者另安排身體檢查,並收集血液、尿液檢體進行實驗分析。
(二)由於樣本民眾有目前就讀於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職之兒童及青少年,為精確測量其最近一個月飲食頻率和最近24小時的飲食攝取資料,爰需貴轄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協助提供樣本兒童及青少年在幼兒園或學校用餐資料;若有設立廚房或配合之餐飲工廠供應學生營養午餐,亦需請幼兒園、學校或餐飲工廠營養師與廚房人員協助提供營養午餐菜單,並協助訪員建立營養午餐食譜及食材/調味料秤重等相關事宜。
(三)以上飲食攝取資料之測量將由中央研究院另洽樣本兒童及青少年就讀學校協助。中央研究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連絡窗口:陳政先生,電話:(02)26523025,電子郵件信箱:leochen@ibms.sinica.edu.tw。
三、檢附中選鄉鎮市區訪視及體檢預定行程表如附件2,學校名單(附件3),於上述調查期間內,如遇本調查訪員洽詢樣本兒童或青少年飲食攝取狀況或調查團隊有場地借用事宜時,請惠予提供協助。另請於函轉本案時副知中央研究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俾便訪員能透過公文與幼兒園或學校聯繫。
四、檢附本年度調查計畫書(如附件4)及倫理委員會審核通過證明(如附件5)供參。調查所涉個人資料保護事項,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若涉未成年人員部分,亦需經家長同意後執行,參與民眾之相關權益,已載明於研究參與者同意書於訪視時向個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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