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輔導處特教組-資優類
{{ $t('FEZ002') }} 輔導處|
一、申請資格:具音樂才能特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戶籍設於本市,114學年度就讀國民小學二年級、三年級(插班三升四)、四年級(插班四升五)、五年級(插班五升六)學生。
(二)戶籍設於本市,就讀國民小學且經鑑輔會核定通過縮短修業年限,將於115學年度就讀國民小學三、四、五、六年級之學生。
二、鑑定流程及各項申請表件請參閱並自行下載附件,或至本市東門國小警衛室索取紙本。
備註:本校音樂班為集中式成班,若同時通過資優班與音樂班鑑定之學生,均可入班就讀。
如有任何報考內容或報名相關問題請洽3515(音樂班)或8505(資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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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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