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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

東門國小校園公告

【公告】新竹市115學年度國小新生特教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

{{ $t('FEZ001') }} 特教組長

{{ $t('FEZ002') }} 輔導處|

115學年度入國小新生特教鑑定安置作業
領表及報名
(一)領表
1. 上網下載: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可於新竹市教育網( https://www.hc.edu.tw/ tw/)或新竹 市特殊教育 資源 中心網 站 http s ://special.hc.edu. 下 載 。
2. 索取紙本:114年12月1日(星期一)至12月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可至 戶籍所在學區學校領取紙本表件。
(二)報名:114年12月1日(星期一)至12月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備妥相關資料 至幼兒戶籍所在學區學校輔導處報名(學區表請至新竹市教育網查詢),學校教職員工 子女隨父母就讀者,請至欲就讀學校報名。
(三)報名應附表件
1. 申請表(附件一);欲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者另繳交A4掛號回郵信封1個,須書寫收件人姓名及詳細地址。
2.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3. 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或聯評報告書,或六個月內之重大疾病醫療診斷證明正、影本(正本驗後發還);繳交資料為第1類身心障礙證明或聯評報告書者,若核發日期於113年12月1日之後,另請檢附心理衡鑑報告。
4. 申請聽覺障礙鑑定者須檢附六個月內醫院診斷證明(須有矯正前聽力分貝數據)或聽力圖申請視覺障礙鑑定者須檢附六個月內醫院視力診斷證明書(須有雙眼矯正後視力值或視野值)或視力檢查報告;前述證明或報告收件標準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9日修正發布之「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5. 欲申請暫緩入學者另繳交暫緩入學申請表及計畫書(詳如暫緩入學作業及審查原則)。

有任何疑問請來電特教組 5222109轉8504施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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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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