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護理師
{{ $t('FEZ002') }} 健康中心|
流感意願書(教職員工部分),已經於人事主任表單登記者,即日起至10/16(四)15:50下班前,至健康中心領取意願書並請核對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流感疫苗接種造冊用),填寫後意願書自行保管,10/30施打當天務必攜帶意願書及健保卡,至多功能教室施打,施打時間排定後會再通知。
類別:
●公費資格(請提供佐證資料、自行黏貼意願書背面):
1.50歲以上成人:民國64年(含)以前出生者
2.具有糖尿病、慢性肝病(含肝硬化)、心血管疾病(不含單純高血壓)、慢性肺病、腎臟疾病及免疫低下(HIV感染者)等疾病之門、住診紀錄之患者。BMI≧30者。
3.罕見疾病患者。
4.重大傷病患者。
5.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6.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
7.(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所稱教保服務人員,包括園長、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以及司機、廚工等非臨時性工作人員,皆為公費對象。
●市購(意願書-學務處蓋章證明):50歲以下符合規定之教職員工。
1.學校正式編制人員:包含校長、正式教師、長期代理教師(3個月以上)、巡迴教師、行政人員、工友。
2.實習老師。
※市購部分若有需補接種,請於11月底前完成。
※12月起剩餘疫苗將開放給以下人員(請帶相關可證明文件,市款剩餘疫苗用罄為止):
1.學校非正式編制人員:長時間在校(一週五天,一日八小時)人員,如月薪特教助理員、雙語外師、午餐中心廚工。
2.學校課後班老師、兼課(含本土語教師)及社團老師、時薪特教助理員、短期代理教師…等。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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