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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教體字第1120124302號主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05775號函辦理。
二、 因應疫情趨緩、各項防治措施陸續鬆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將「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指引」修訂為「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並自本年8月15日起(以篩檢陽性日為準)實施;修正重點如下:
(一) 輕症及無症狀檢驗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期間如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
(二)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停止適用,調整「適用對象」之文字說明。
三、 檢附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函文、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如附件)。
新型冠狀病毒
(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
自主健康管理 建議
112.08.15實施
一、 適用 對象 及期間 :
(一) 未符合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病例定義之 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 :自發病日或採檢日 (無症狀者適用 )起,進行自主健康
管理至自行呼吸道檢體快篩檢測陰性或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 5天 (無需採檢 )。
(二) 距離發病日未滿 5天但已完成治療之確診者: 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至 自行呼吸道檢體快篩檢測陰性或 距 發病日 已 達 5天 (無需採
檢 )。
二、 自主健康管理 期間 應遵守事項如下:
(一) 如您 為 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或有慢性病、免疫力低下或免
疫不全病史等 具 重症風險 因子者 (註 請 於快篩陽性後 儘速 就醫 。
如經 醫師評估 符合 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建議適用對象,
請遵照醫囑按時服藥。
(二) 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中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
(三) 外出時請全程正確佩戴口罩,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 (室內
1.5公尺,室外 1公尺 ),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之場所。
(四) 請勿 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之活動,如聚餐、聚會、公眾
集會或其他相類似的活動 。
(五) 請隨時注意自身健康狀況。若出現下列警示症狀時,請立即撥
打 119就醫,或由同住親友接送 (雙方全程佩戴口罩 )或自行前
往 (如步行、自行駕 /騎車 )等方式, 請勿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1、 無發燒 (體溫 <38℃℃)之情形下,心跳 >100次 /分鐘 。
2、 喘或呼吸困難 (呼吸速率 >30次 /分鐘,或血氧監測≦ 94%)。
3、 持續胸痛或胸悶 。
4、 意識不清 。
5、 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
6、 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 。
7、 過去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
8、 收縮壓收縮壓<90mmHg。。
(六) 如須前往醫如須前往醫療院所療院所陪病、探病、就醫或檢查,請遵守當時公布陪病、探病、就醫或檢查,請遵守當時公布之醫療應變措施之醫療應變措施或感染管制措施或感染管制措施。。
三、 其他注意事項:其他注意事項:
(一) 請維持手部衛生,例如用肥皂或其他清潔用品勤洗手。請維持手部衛生,例如用肥皂或其他清潔用品勤洗手。
(二) 注意儘量不要用手觸摸眼睛、鼻子及嘴巴,手部接觸到呼吸注意儘量不要用手觸摸眼睛、鼻子及嘴巴,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請用肥皂澈底洗手。道分泌物時,請用肥皂澈底洗手。
(三) 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內摺丟進垃圾桶。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內摺丟進垃圾桶。
(四) 如需心理諮詢服務,可撥打如需心理諮詢服務,可撥打24小時免付費小時免付費1925安心專線。安心專線。
(五) 同戶同住者日常生活請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包括落實佩戴口同戶同住者日常生活請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包括落實佩戴口罩、遵守呼吸道衛生、勤洗手以加強執行手部衛生、保持良罩、遵守呼吸道衛生、勤洗手以加強執行手部衛生、保持良好衛生習慣。於篩檢陽性民眾好衛生習慣。於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避免避免與其與其共食共食。。
備註:
備註:
有關有關重症風險因子重症風險因子係係參照疾病管制署參照疾病管制署「新型冠狀病毒「新型冠狀病毒 (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感染臨床處置指引」(下稱處置指引),如有調整將以最新公布(下稱處置指引),如有調整將以最新公布之處置指引為準之處置指引為準(網址:網址:https://gov.tw/r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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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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