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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09 體健科防疫群組:FB 檢送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詳如說明
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育專區
https://cpd.moe.gov.tw/page_two.php?id=36173
1120811府教體字第1120124302號主旨: 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案,請查照。校網
新冠狀病毒(COVID-19) @ 雅琳阿姨部落格
https://yalin00001.pixnet.net/blog/category/453428
📣112學年起Covid-19(取消當日上校網填報) 與水痘、流感同為第四類、腸病毒第三類(家長48小時內通報導師…導師再併入每週傳染病週報)
https://www.tmps.hc.edu.tw/nss/main/freeze/5abf2d62aa93092cee58ceb4/5eSlFHO1446/64cb0c0eb353d1a878cae523?vector=private&static=false
1120814 府教體字第1120124929號
主旨: 檢送修正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以下簡稱管理指引)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02727號函辦理。
二、 衛福部宣布自112年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者,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
三、 配合衛福部最新防疫措施,爰修正管理指引,修正重點如下:
(一) 師生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若有請假需求,請依學校規定辦理。
(二)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依照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辦理。
(三) 家長之「防疫照顧假」亦配合取消前項支持性給假措施一併删除。
四、 旨揭修正案自112年8月15日起施行,相關修正後QA,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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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8-09
{{ $t('FEZ004') }}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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