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健康中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120090863號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2)年5月31日以衛授疾字第 1120200448號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本 公告所示場所應佩戴口罩,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生 效」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74496號函辦理。
二、考量COVID-19疫情近期有升溫現象,又醫療機構、醫事機 構及老人福利機構屬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為保護民眾及 機構人員健康,爰該部辦理旨揭公告。
三、檢附相關函文及公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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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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