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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 書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10101390號 |
主旨: | 轉知國家文官學院訂於本(111)年8月辦理4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視訊課程」,請查照並鼓勵符合研習資格之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
說明: |
一、 | 依據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111年6月30日國院訓字第1110500232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宣導班,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參加對象: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及所屬機關(構)(含民意機關、學校與學術研究機構)所屬公務人員,其中於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布施行後,近3年內未曾參加本訓練者,優先安排參加訓練。 |
(二) | 時間: |
1、 | 第1場:本年8月1日(星期一)下午2時至4時50分(線上報到時間:下午1時30分至2時)。 |
2、 | 第2場:本年8月3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50分(線上報到時間:下午1時30分至2時)。 |
3、 | 第3場:本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4時50分(線上報到時間:下午1時30分至2時)。 |
4、 | 第4場:本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4時50分(線上報到時間:下午1時30分至2時)。 |
(三) | 地點: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採線上方式(Cisco Webex線上會議系統)。 |
三、 | 旨揭宣導班採個人線上報名,自即日起至本年7月2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逕至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nacs.gov.tw)-「便民服務」-「開班報名」,擇班報名;另文官學院將於開班前1週於上開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公布參加人員名單,不另函通知,並公告上課視訊連結及研習相關訊息,請人事人員協助轉知參加人員。 |
四、 | 為免影響機關業務,人員報名前請依各機關內部作業程序,取得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同意,並請核予公假。 |
五、 | 檢附文官學院原函、實施計畫及課程表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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