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

東門國小校園公告

有關已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以下統稱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業經行政院、考試院於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行政|

新竹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10066974號           
 
主旨: 教育部書函以,有關已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以下統稱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業經行政院、考試院於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3644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1份。
 


{{ $t('FEZ003') }} 2022-04-26

{{ $t('FEZ004') }} 2022-04-26|

{{ $t('FEZ005') }}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