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行政|
新竹市政府 函 |
主旨: | 行政院函以,有關增調111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並俟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奉總統公布後,溯自111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111年1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1110000001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二、 | 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業經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於111年1月28日三讀通過,該預算案俟總統公布始完成法定程序。 |
三、 | 檢送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以及相關待遇表,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
四、 | 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之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自111年1月1起以每點新台幣129.7元支給。 |
{{ $t('FEZ012') }}
{{ $t('FEZ003') }} 2022-02-16
{{ $t('FEZ004') }} 2022-02-16|
{{ $t('FEZ005') }} 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