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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 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社字第1100175901號 |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1年度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中興高級中學110年11月22日興中學字第1100008758號函辦理。 |
二、 | 本年度各單位薦報資料收件日期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2月28日止,請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辦理。 |
三、 | 相關表件(含推薦表、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等),可至杏壇芬芳獎網頁(http://proj.chsh.ntct.edu.tw/)下載。 |
四、 | 旨案活動111年由國立中興高中承辦,爰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杏壇芬芳獎專案助理黃佳瑩小姐,電話049-2332110轉1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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