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衛生組
{{ $t('FEZ002') }} 學務處|
壹、 辦理依據
一、 總統99年6月5日華總一義字第09900137311 號令頒布「環境教育法」。
二、 教育部103年1月9日臺教資(六)字第1020190630B 號「學校人員申請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研習時數認定原則」修正令。
貳、 培訓目的 資源循環不只是資源回收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6場次「資源循環 議題環境教育種子教師線上培訓」,邀請國中小教職員、環境教育人員參與 培訓,認識資源循環(recycle)、源頭減量(reduce)及友善化設計(redesign) 案例及議題。 還能成為種子教師,優先運用主題教案、申請推廣津貼,將友善環境的 生活作為帶入校園班級。(全程參與培訓並填寫意見回饋單者,將核發教師 研習時數及環境教育終身學習時數 6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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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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