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110年5月25日教育部通報(如附件)辦理。
二、依上開通報說明一:「國小六年級、國中九年級及高中三年級學生之畢業考、期末考與補考,各校可採多元方式進行評量」。因此,各校若有因停止到校期間致影響畢業班學生定期評量或學期成績結算者,請各校評估是否需辦理補考或逕經各校之學生成績評量導小組(高中視調整方式提報課程發展委員會或校務會議)同意後彈性處理。
三、又目前各校非畢業班學生之期末考(6月22日至7月1日)可照常辦理,惟若需調整各項定期評量、平時評量或學期成績結算之比例,請各校亦須經說明二之程序辦理。其中,高中適用108課綱之學生因涉及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作業,請各校務必確保各年級科目成績評量之一致性。
四、另有關各項成績評量如有最新規定將依教育部來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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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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