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

東門國小校園公告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 於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 間之例假日不予扣薪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行政|

新竹市政府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00081815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10008181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於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之例假日不予扣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14日總處給字第1104000405號函辦理。
二、查行政院前以109年3月25日院授人給字第1090029441號函規定,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整體疫情防控,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非屬上開情
形者,於防疫隔離假期間照常支薪在案。為期各類人員於防疫隔離假期間之支薪處理一致,爰補充規定如主旨。

 



{{ $t('FEZ003') }} 2021-05-18

{{ $t('FEZ004') }} 2021-05-18|

{{ $t('FEZ005') }}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