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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00071542號
主旨:110年有意介聘至澎湖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澎湖縣政府110年4月26日府教學字第1100907478號函辦理。
二、該縣現有實驗學校為合橫國小,另有內垵國小正規劃辦理,建議教師於選填志願前與前開學校聯繫,以瞭解學校情形。並審慎選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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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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