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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19日
發文字號:府行訊字第1090157992號
主旨:函轉內政部修正「內政部自然人憑證用戶身分確認服務系統申請要點」第三點、第五點規定一份,自即日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本次修正為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政策,政府SSL憑證簽發服務改由政府伺服器數位憑證管理中心(GTLSCA)提供,同時為使服務管理更臻完善,新增申請機關(構)遵守「資通安全管理法」之規定,修正內容對照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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