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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

東門國小校園公告

中秋佳節將屆,請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行政|

新竹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府政預字第1090142990號
     
主旨:中秋佳節將屆,請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中秋期間請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重申公務員不得接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及飲宴應酬,機關公務員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個人、法人及團體間,遇有受贈或飲宴應酬等情,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參照本規範第11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二、請同仁多加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並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以深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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