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 | 本市市立國民小學109學年度普通班編班標準為: |
(一) | 每班以28人編班(總量限制學校以29人編班)。 |
(二) | 一、三、五年級二分之一以上班級數超過編班基準時增一班。 |
(三) | 一升二、三升四、五升六年級皆不重新核班(不增減班)。 |
(四) 國小新生(一般生)編班:
編班得採公開抽籤方式、電腦亂數或依年齡依據由大至小方式為依據,分配就讀班級。
二、 |
編班基準日為109年7月17日,基準日過後不再辦理增減班,以維持學校班級數之穩定性。 |
三、7月17日基準日後報到的學生,依報到順序編入人數最少的班級,人數相同時則公開抽籤。
{{ $t('FEZ012') }}
{{ $t('FEZ003') }} 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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