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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

人事業務公告

本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 $t('FEZ002') }} 行政|

本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113年5月2日奉校長核定,1130603增修第18條第一項

性別平等工作法懶人包----請參閱

禁止職性騷擾宣示如附件

本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增修第十八條文第一項增修為:本校接獲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規範之申訴案件,應自接獲申訴之翌日起二個月內結案;適用性騷防治法規範之申訴案件,應自受理申訴或移送到達之日起二個月內調查完成。但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應通知當事人。



{{ $t('FEZ003') }} 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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