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

人事業務公告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以112年2月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A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行政|

新竹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2月4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20023714號
主旨: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以112年2月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修正條文乙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B號函辦理。

 

 

 



{{ $t('FEZ003') }} 2023-02-04

{{ $t('FEZ004') }} 2023-02-04|

{{ $t('FEZ005') }}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