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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

人事業務公告

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調整為15%一案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行政|

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 處人給字第1110004333號
主旨: 函轉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調整為15%一案,茲修正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費用繳費標準,屆時請配合依修正後之繳費標準繳納基金費用,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11年11月7日台管業一字第1111683549號函辦理。
二、 檢送原函、112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軍職人員)、112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公教人員)、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服務電話表及更新操作說明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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