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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 書函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7月2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110111184號 |
主旨: | 檢送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自費團體保險優惠方案DM各1份,請查照參考運用。 |
說明: |
一、 | 為提供員工更多元之生活保障,本府業與臺銀人壽、遠雄人壽、臺灣產物保險、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及兆豐產物保險等五家公司簽訂團體保險優惠方案,各家團體保險簽約有效期間如下: |
(一) | 臺銀人壽:自111年7月27日起至112年7月26日止。 |
(二) | 遠雄人壽: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
(三) | 臺灣產物保險:自111年7月16日起至112年7月15日止。 |
(四) |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
(五) | 兆豐產物保險: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
二、 | 前揭各公司所提供之保險規劃方案之保險費由參加者自付,請員工依自身需求自由選擇參加。 |
三、 | 旨揭方案DM及相關資料業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團保資訊專區」(https://dep-personnel.hccg.gov.tw/ch/home.jsp?id=61&parentpath=0,51),如有相關需求,請逕洽各服務窗口瞭解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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