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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

人事業務公告

行政院函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會議、活動、校外教學等,應入住合法旅宿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行政|

新竹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100158035號
主旨: 行政院函以,有關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會議、活動、校外教學等,應入住合法旅宿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10年10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100002803號函辦理。
二、 全臺合法旅宿相關資訊,可至交通部觀光局建置之「臺灣旅宿網」網站(https://taiwanstay.net.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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