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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

人事業務公告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配合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起調整為13%修正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費用繳費標準

{{ $t('FEZ001') }} 人事室

{{ $t('FEZ002') }} 行政|

新竹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9月15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90141448號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函以,為配合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起調整為13%一案,修正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費用繳費標準,請依修正後之繳費標準繳納基金費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109年9月11日台管業一字第1091537423號函辦理。
二、檢附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原函、110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軍職人員)、110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公教人員)、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業務組及資訊室服務電話表各1份。上開對照表將建置於該會網站最新消息,各機關學校可自行下載使用。如有繳費疑義,請電洽該會業務組服務人員;如有系統更新及操作疑義,請電洽該會資訊室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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