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健康中心護理師一雅琳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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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所送「戒菸專線之戒菸教育服務說明」及「學校單位轉介未滿20歲吸菸者至戒菸專線作業事項」各1份,請貴府(局)轉知所主管學校運用於學生戒菸教育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34625號函辦理。
二、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辦理之戒菸專線服務,已就青少年戒菸發展出結構式戒菸教育服務模式,如貴府(局)所主管學校有轉介未滿20歲違規吸菸學生接受戒菸教育之需求,請依旨揭文件提出申請。
三、 另申請所需之「轉介戒菸專線服務中心個案同意書」及轉介資料電子檔,請逕至該署「健康九九網站」菸害防制館/戒菸服務/免費戒菸專線頁面下載運用(網址:https://gov.tw/h9V)。
四、 旨揭文件所載內容及戒菸專線轉介服務之詳細事宜,請逕洽彰化基督教醫院業務窗口李小姐或曾小姐,電話(04)723-8595,分機8510。
五、 檢附教育部原函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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