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健康中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110160042號
主旨:
轉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 稱指揮中心)修訂「自主防疫指引」1份(詳如附件),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144333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邊境管制及國內防疫政策逐步開放,自國外入境者 將免除居家檢疫,改進行7天自主防疫。因防疫政策調整, 原「COVID-19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指引」(教育部本年10 月5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97758號函諒達)部分內容已 不適用,爰指揮中心修訂旨揭指引,並自同年10月13日起 生效,惟如因疫情因素致邊境開放政策實施日期調整,生 效日請依指揮中心公布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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