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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9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110122414號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11年7月26日以衛授疾字第 1110200682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01699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適度放寬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其中「騎機車/腳踏 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其餘防 疫措施維持不變。
三、檢附衛生福利部函文及公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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