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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

健康中心公告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4種可免戴口罩之場合及活動

{{ $t('FEZ001') }} 雅琳阿姨

{{ $t('FEZ002') }} 健康中心|

新冠狀病毒(COVID-19)108學年下學期、110學年B組雅琳 @ 雅琳阿姨部落格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28378號函辦理。

二、 本次放寬防疫措施如下:

(一) 增加4種可免戴口罩之場合及活動:

1、 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2、 於室內外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

3、 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者,或無同車者時。

4、 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三、 另請學校協助宣導,於免戴口罩場合及活動時,仍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呼吸道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配戴口罩。



{{ $t('FEZ003') }}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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