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健康中心|
說明:
一、依本府109年11月30日府授衛疾字第1090181514號函辦理。
二、請學校加強宣導八大類型場域(如附件1)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並加強向教職員工生及民眾宣導進入八大類型場域時應佩帶口罩。未戴口罩進入場所經勸導仍不配合時,將依規裁罰。
三、另適逢冬季流感流行期間,亦請學校協助宣導流感防治事宜。
四、檢附相關宣導文宣如附件,請運用於跑馬燈、電視牆、廣播、張貼告示等廣為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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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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