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 | 檢送110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實施計畫(含申請表件)暨常見問題各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說明: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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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學業優秀獎學金:110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1年3月7日前提交申請。 |
(二) | 才藝優秀獎學金:109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1年4月6日前提交申請。 |
1、 |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0年4月16日至111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
2、 | 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0年4月16日至110年4月15日參加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證件文件影本。 |
四、 | 有關學業優秀項目各校初審推薦名額,請依據各校原住民學生數之5%,例如:20位以下學校可推薦1位,20-30位可推薦2位,初審資格之認定除計畫規定之學業標準,若有特殊境遇及弱勢學生須鼓勵,請學校註明於學校申請合格名冊。 |
五、 | 所送申請資料應備齊:學校申請合格名冊、學生申請書、學生身分證明文件(請務必核章:貴校承辦人職章、與正本相符章)、學生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暨獎懲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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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02-23
{{ $t('FEZ004') }}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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