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生教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 主旨: | 「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24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0255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修正為「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4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0255B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黃先生,電話:(02)7736-7819。 |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2-26|
{{ $t('FEZ005')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