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課研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有關「110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計畫」,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09年9月21
日(一)前將計畫與經費申請表送府辦理後續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94134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民中小學學生閱讀素養,鼓勵各校辦理閱讀推廣活動,該署110年度賡續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旨揭計畫,補助公立國民中小學辦理推動班級讀書會、辦理閱讀與寫作營隊等活動,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
三、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期限內繳交相關資料,說明如下:
(一)繳交期限:109年9月21日(一)前將紙本及電子檔送府。
(二)繳交資料:
1、紙本:申請計畫及經費申請表(經費申請表需核章),以交換櫃形式送至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彭依諄老師
2、電子檔:計畫及經費申請表之電子檔寄至05323@ems.hccg.gov.tw,檔名請寫:110年教育部補助閱讀推動
計畫申請含經費-OO國中/小。
(三)旨揭計畫之補助項目及基準依據前揭要點第5點第1項辦理,計畫格式、經費申請格式及經費編列原則請參閱附
件。
四、依據「110年補助偏遠公立國民中小學辦理活動校數額度表」,各縣市申請名額有限,各校申請計畫由本府邀請專
家學者進行審查後,依本市上限數量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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